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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4章 (第1/2页)
任凭流浪汉怎么叫他,他都没回头。 林驯随便找了家不用登记身份的小旅馆开了间房,洗完澡后,他站在浴室里把镜面上的水汽擦掉。 静静看了会儿已经及肩的长发,他用毛巾擦至半干,然后学霍霆霄的样子,用手指拢起一半放到脑后。 他想念霍霆霄左右端详,然后对他说“很好看”的那一天。 林驯对着镜子举到胳膊发酸,才把头发放下来,去床上躺着。 一夜睁眼到天亮。 然后,他在清晨走去一个有人晨练的老年广场,在公园旁边找到一位帮人理发的大爷。 花了八块钱,剪掉了他留了很久的、被霍霆霄抚过很多次的头发。 第46章 “打断他一条腿就好了呀” 头发剃短后,林驯一开始很不习惯,总摸脑袋,却摸到一头扎手的发茬。 他怕这样还会被认出来,在小旅馆里躺了两天,联盟首都的秋天总爱下雨,晴一阵、雨一阵,湿气渗入毛孔,泡得人骨头都要长霉。 林驯退了房,买了两套厚实的冬装,回了桥洞。 流浪汉还在那,看见林驯剪成寸头,颧骨下挂着彩,一副混不吝的样子,他嘿呦一笑:“怎么回来了?” 林驯没理,把衣服丢到他脚边。 “这次又是什么好玩意儿,”流浪汉一边拆包装,一边叼着烟说:“这两天过来好几批人打听你在哪,我通通没告诉。” 他抖开羽绒服穿在身上给林驯看,“还挺合身。” 林驯点下头,拎起蛇皮袋子,又去捡了一天水瓶,卖了二十块,回来塞进老头的口袋。 流浪汉递给他一支烟,问:“你是不是要走了?” 林驯接过烟,又听身边的人说:“你走也走不到哪去。” 林驯侧头看他。 流浪汉也同样睨他一眼,牵挂、留恋都明晃晃写在了眼底,还自以为只要冷着一张脸,就能掩饰得很好。 果然是年轻娃娃。 流浪汉吐出一个烟圈,老神在在:“敢不敢打赌,不出一个月你就自己巴巴地回去了。” 一个连几年前分给过他一块面包的乞丐都能记很久的人,又能有多狠心呢。 头发剃再短,表情再冷戾,野性难驯只是表象,其实骨子里是缺爱的。所以别人给的一丁点善意,都被极其珍重地接住、铭记了。 走再远,心还留在原地打转。 早晚会回来。 林驯沉默着抽完一支烟。 临走前,照例从裤兜里掏出一整盒未拆封的烟扔到老头手边。然后林驯去附近的提款机,把银行卡里仅剩的三个月工资全部提了出来。 他找人搞来一套新的身份id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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